中外商业模式研究高峰对话——与Raffi Ami教授面对面
【汇通社讯】2011年12月9日,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Raffi Amit对于商业模式的讲座在C栋203教室成功举行。
Amit教授首先将商业模式界定为“activity system”,即系统概念,其目标是为焦点公司及利益相关人创造价值。从系统层面看,商业模式由What、How、Who三元素,即内容、架构和治理三部分构成。
接下来,Amit教授着重介绍了商业模式创新的范例。苹果公司利用iPod与iTunes组合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,即硬件、软件和服务一体化,其与唱片公司的合作不仅改变了传统音乐行业,也为自身成功地找准了利润点。苹果公司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,为股东创造了新的价值;随后iPhone与iPad的推出则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利润空间,使得苹果公司一度超越美孚石油,成为最有“价值”的公司。Amit教授还例举了Hilti公司、Ecolab公司、雀巢公司、Swift公司和Netflix公司的商业模式创新,指出其对公司利润及行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影响。
最后,Amit教授从实证的角度对商业模式创新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。第一,对以IPO为代表的新公司进行了实证检验,证明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够为新公司增加价值创造,增进竞争优势。第二,对于已有公司的商业模式创新进行分析和讨论,这也正是目前商业模式的前沿课题之一,对于已有公司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。以HTC公司为例,它从一家电子产物代工厂一跃成为全球第四大智能手机厂商,并创造了自己的品牌。在这一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中,HTC在创造价值的同时,也增加了由于组织变化和人力资源变化所带来的新成本。另外,与代工品牌客户合作与竞争间的转换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。因此,对已有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实证研究结果还有待讨论。
讲座结束后,Amit教授就公司战略与商业模式的区别及联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。此次中外商业模式研究高峰对话在热烈与融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。
(供稿:白洁 摄影:杨诗婕 刘扬彦 编辑:李佩珊)